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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年12月25日新電價公式公聽會黃士修發言

103年12月25日新電價公式公聽會黃士修發言

(0:18開始) 大家好,我是國政基金會永續發展組研究員,我叫黃士修。今天很榮幸來立法院參加這場公聽會。前面幾位學者、老師們,講得非常好,呃,除了少數幾位以外,其實讓我有點傻眼。

我今天早上來,我看到很多老師到場,這些老師都是學有素養的專家。

可是我看到第一位,成大法律的許忠信教授的發言。他說台電是獨佔事業、是壟斷市場,所以台電不該有合理利潤。

我覺得他可能只學到經濟學上的皮毛。我本身是個經濟自由主義者。我絕對支持絕對支持自由市場競爭。但是台灣的現況其實是很扭曲的。

很多人都說,台電是壟斷事業,應該有得到很大的利益。錯!

因為台電背負着長年凍漲電價政策的負擔。所以台電其實是虧損的。但是他的績能、績效其實是世界前幾的,這個剛才周老師的簡報中有提到。等一下我會再提到。

有些人會拿德國的例子。因為德國近年來發展再生能源加上廢核,可是,他們沒有看到的是,德國電力市場自由競爭的結果,電價可謂非常非常高,一度電高達11多、快12塊(台幣)。

我講一句話,你們一定要記清楚——德國是用電價補貼稅金,台灣是用稅金補貼電價。完全相反。

所以你今天說,你支持電力市場自由化,我不知道他支不支持,你應該先要求台電反應合理的電價。

如果你說,國營事業不該有利潤,我覺得你可能搞錯了政府機關跟國營事業的區別。

如果你說國營事業不該有利潤,台電公司不應該存在,直接改制為『國家電力局』即可。

但是,我是一個自由主義的支持者,我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行為。我不知道許忠信教授是不是共產主義者,但是事實上中國大陸也沒有這樣做吧,我想。

那再來,他說「合理利潤」是名詞濫用,國營事業有利潤是違法的,在《租稅法》上站不住腳。

我相信,以許忠信教授成大法律學系的學養,儘管可以去提告。

我們來看看政府機關的《租稅法》跟國營事業的《國營事業管理法》哪一方會勝利。

我相信許教授一定可以重演這個《王牌大律師》古美門的威示。

再來,他說年終獎金對人民不公。

第一個,台電員工不是公務員。很多人都把國營事業員工跟公務員搞混。

第二個,我不不太確定哦,請問經濟部的官員們,你們有領年終獎金嗎?有吼?對啊,那為什麼不能有年終獎金?請問國立大學的教授們有年終獎金嗎?有啊!吼。

再來,(咳……)我實在不知道說,很多有心人士一直在抺黑台電的經營績效、台電的管理什麼的。我不知道他們……尤其是挑起國營事業跟人民的對立是何居心。我真的不知道。

再來,他有講到這個備載容量吼,其實這不是一個正式的名詞。我們在談電力的時候有二個名詞,「備用容量」跟「備轉容量」。

「備用容量」是指整年下來的數値,我國的備用容量今年跌破15%,大概十四點多%。

但是我國在今年夏天的實際可用「備轉容量」好幾次掉到3%、4%。也就是說,只要一個大型機組跳機,我國電網就崩潰。這樣你還說,不管是備用或備轉容量夠嗎?

而且,未來北部還有很多大機組要退役,尤其是核一、二、三年限都快到了,核四又不給他轉。

我國在一一四年(2025年),核一、二、三退役,然後核四又不轉,我們的轉用容量率會掉到負的〇・幾%。更不要提「備轉容量」。

再來,我剛剛又聽到黃偉哲委員哦,他說,瑞典、挪威吼,這個電價更低,吼。他們的日照、風場條件比台灣差,但是台灣為什麼做不到,肯定是台灣不用心發展綠能。

我可以請黃偉哲委員,因為最近剛好在開「全國能源會議」哦,我個人參加了非常多場,也聽了非常多場。

我可以請黃偉哲委員去看一下「全國能源會議」的背景資料,台灣日照表現到底是不是真的更好。

Well,南部其實是不錯的,但是我們缺電是在北部。北部的等效日照時數大概只有不到三個小時。

再來,瑞典電價為什麼這麼低,因為瑞典他的水力佔了40%,核能佔了……對不起,水力佔了47%,核能佔了40%。

水力發電本來就是最便宜的發電方式,我國也不例外。但是我國的水力發電已經開發了超過一百年了,可開發的幾乎都已經開發完畢。

請注意,瑞典和挪威都不是靠風力和太陽能壓低電價。這點請黃偉哲委員可能要再做個功課。

再來,你提到這個購煤合約遺失。不好意思哦,連在PTT八卦版,以前是長年攻擊台電的。PTT八卦版,現在,只要有人提到購煤合約遺失,底下的網友全部都〇〇說,拜託,現在都民國幾年了,台電早就把已經那分購煤合約公布出來了,你還在那邊遺失,這不是抺黑什麼叫做抺黑。

主席:我們,對不起,我們先暫停一下。我想,今天吶,我們是針對這個電價公式哦……

黃:我覺得我們要澄清一些正確的概念。我不能放任一些學者、教授或是立委在那邊抺黑台電……

主席:請尊重主席台哦。我想哦,公聽會的目的,媒體朋友都在這裡……公聽會的目的,就希望有火花,但是各自的論點,但是,我想也就不要針對個人的人身攻擊。但是論點,一定要提出來,這才會有火花。好,請繼續發言。

黃:好,再來,我來講一下我個人對這個電價公式的看法吼。

我覺得這個新的電價公式絕對是必要的。其中最重點的就是因為,我國電價長年不合理。

我們必需要合理地反映燃料的成本。當然,反映燃料成本不代表會提昇電價。雖然我覺得電價太低了,應該調漲。

但是這個新電價公式並不必然調漲電價。原因就在於,未來,我們預估國際燃料價格會持續走跌。現在已經跌了,未來,明年還有很大的走跌空間。

所以,我覺得我們應該趁這個機會,趕快把這個反應成本的公式通過,有一個基準。那,人民受到的衝擊也不會這麼大。

那未來如果這個燃料價格提高,人民至少覺得說,有個基準。那,我至少是合情合理的,願意接受。

所以,我要講一下,剛才好像是周老師還是吳院長有提到,我國住宅電價,去年是全球第三低;工業用電是第四低。

那當然我相信之後還是會有人抺黑說,台電是過度補貼工業用電之類的。

但事實上,工業(用電)可以直接接高壓電,它少一個降壓程序。所以成本本來就比較低。所以世界各國的工業用電都比住宅用電還要便宜好幾塊,德國甚至差到6.5塊/一度(台幣),相差吼。

但是我國住宅用電,去年2.86;工業2.70(元),只差0.1元。

我告訴你,我國工業電價,如果照世界標準來看,的確不合理,不合理地高。不合理地高。

再來,新的電價公式可以反映這個燃料成本的變動。

那過去十年來,台電的虧損並不是因為它的經營績效(不好),再三強調,它的經營績效是世界前幾名吼。在被大家玩弄的情況下,它可以做到世界前幾名。我真的覺得他們真的還蠻變態的吼。

那但是,過去十年來,國際燃料價格飆漲。台電要背負電價凍漲、穩定民生的政策。所以,我們從民國九十三至九十四年(2004-2005年)開始,我們的售電價格長期的低於成本。

所以,我們台電累積大約台幣二千億的虧損。我再強調一次,現在國際燃料價格好不容易開始跌了,我們應該要趁機通過這個公式。就是在人民衝擊比較少的情況下,通過這個公式、給予這個基準。才能達成電價合理化,又減輕人民的負擔。

再來,電價成本裡面有項非常、非常爭議的叫「重建成本項」。我個人支持刪除,為什麼?

因為,額外收取「重建成本」會降低民眾意願,它會造成「經營不善才需要重建的錯誤印象。但這不是事實。

這點我剛剛已經講過了,如果你要刪除這一項,你應該要調高合理利潤的部份,來讓台電逐步填補虧損。

再來,除了填補虧損外,台電還必須承擔未來發展再生能源、建設新電廠,以及建設智慧電表、智慧電網等等的成本。

這些都要花非常非常多的錢。

我請問你,你今天把自己綁死,算出來的公式投資報酬率只有5%。我自己算一下,每年所謂的「合理利潤」大概每年只有不到一百五十億。那未來的再生能源、智慧電網、節能等等要怎麼發展?

這個合理利潤根本不合理,我認為投資報酬率應該參考其他企業,提高至10%、甚至15%以上。

另外,自由資金率也應該參考台積電、台水、台糖等,全是60、70%的水準,我們可以訂得低一點,台電應該把自由資金率訂在至少60%。

我覺得這才是真正合理的利潤,否則我國未來的電源開發跟能源轉型,全部會胎死腹中。

我今天不跟你戰反核跟擁核。我今天講的是,你要使用綠能、你要節能、你要能源轉型,就要成本。

如果你不讓這個電價有合理利潤,我國的能源轉型——沒有未來。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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